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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备案印章样式、银行账号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6-03-24 09: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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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备案印章样式、银行账号的提醒函

 

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保障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履行登记管理机关监管职责,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银行账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请2025年以来新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向我厅备案印章样式、银行账号的(名单见附件1),于331日前向我厅提交《银行账号及印章备案表》(见附件2)原件一份。

二、请印章样式或银行账号有变动的社会组织及时向我厅更新备案《银行账号及印章备案表》。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1号社会组织管理局615室;联系电话:0771-24436142639816

 

附件:1.2025年以来新登记未完成备案的社会组织名单

2.银行账号及印章备案表

 

 

自治区民政厅

2026320

 

(此件删减发布)


附件:1.2025年以来新登记未完成备案的社会组织名单.pdf

2.银行账号及印章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