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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金桥婚姻服务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北城民罚决字〔2026〕5号)

发布时间:2026-11-04 18:12 来源:社管股 浏览: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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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北城民罚决字〔2026〕5号


    北海市海城区金桥婚姻服务部     :

根据  检查发现   ,本机关于 2026年07月27日  对  北海市海城区金桥婚姻服务部 涉嫌 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 北海市海城区金桥婚姻服务部未按规定参加2023、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检。”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信用代码库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截图、北海市海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2023、2024年度年检通知和年检结论公告、广西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年检系统2023、2024年度年检报告网上提交情况截图等证据证明。                                       

以上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信用代码库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截图、北海市海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2023、2024年度年检通知和年检结论公告、广西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年检系统2023、2024年度年检报告网上提交情况截图等证据证明。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的规定,现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的规定,本机关依法 撤销登记    行政处罚。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海市海城区民政局(盖章)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