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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商事调解中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6-24 09: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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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6193

 

 

广西商事调解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吴晓帆变更为钟燕才;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7号春晖花园A区办公楼1001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7号春晖花园A区办公楼14140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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