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
>
民非主动公开
>
详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梧州职业学院注销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10-16 18:5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426
字体:
大
中
小
桂民审函〔2026〕305号
梧州职业学院:
你单位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注销登记。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信用代码:52450000507164979C)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
二、请你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即日起不得再以“梧州职业学院”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