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19〕237号
广西绿荫妇女咨询中心:
你单位报来变更名称和业务范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名称由广西绿荫妇女咨询中心变更为广西绿荫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业务范围由“电话咨询;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法律咨询服务、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心理健康、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培训。”变更为“热线、网络咨询;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法律咨询;社会工作服务;培训与督导;项目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11月26日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7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