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术类社会团体自身建设指南》的适用范围
发布时间:2026-01-14 09:32:36
《学术类社会团体自身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适用于所有类型、规模、管理水平的学术类社会团体。根据现有法规政策,《指南》将“学术类社会团体”界定为“以学术研究、学科发展和促进学科人才成长等为目的,由相关领域从事理论研究或技术实践活动的专业人员、组织等自愿组成的,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截至目前,全国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学会”“研究会”等学术类社会团体近3.76万个。各学术类社会团体根据自身情况,应用《指南》的方式可以有所不同。《指南》也可以作为学术类社会团体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指南。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766号